婚姻法血缘 婚姻法 血缘

婚姻法血缘 婚姻法 血缘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婚姻法血缘,以及婚姻法 血缘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 血缘关系结婚算什么
  2. 婚姻法亲子关系的特征构成要件
  3. 表妹和自己有血缘吗
  4. 几代血缘关系,是否是三代以外,能否结婚

[One]、血缘关系结婚算什么

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不一定能结婚,如果是患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或者是拟制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虽然拟制旁系血亲法律上没有限制,从伦理道德上讲,也是属于不允许结婚的。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那么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是能结婚的。

[Two]、婚姻法亲子关系的特征构成要件

〖One〗、自然血亲关系包括婚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也包括非婚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基于自然出生的事实、相互间的血缘关系而存在,不得人为消除。不过,根据我国《收养法》地23条第2款关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的规定,自然血亲间的权利义务可依收养而消除。《婚姻法》第26条第2款也有“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的规定。

〖Two〗、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并非基于因自然生育出生的血缘关系而产生,而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根据《婚姻法》第26条第1款、第27条第2款的规定、我国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婚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Three]、表妹和自己有血缘吗

表妹和自己当然有血缘关系的。表妹是我舅舅的女儿,是我妈的侄女因为我妈与舅舅是兄妹或姐弟关系。另一种是表妹是我爸爸的外甥女,即是我爸爸的姐姐或妹妹的女儿。因此,我与表妹的血缘还是比较近的。我们的上一代是同父母的孩子。我们是外公外婆的第三代,血缘还是较近的。

[Four]、几代血缘关系,是否是三代以外,能否结婚

双方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允许办理结婚手续。《婚姻法》规定: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77788886.com/37KjFpKUBs.html

相关推荐